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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的家族和家庭之“九族”“五服”制与家族、宗族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1:14

信息来源:威海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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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威海地区,从前民间社会的家族结构,就是传统宗法制下典型的父系血统为骨干的“九族”制。

所谓“九族”制,指的就是父系九代血缘亲属。这九代血缘亲属是以本人为基点算起,向上追溯到本人高祖,向下延及到本人玄孙,合为九代。九族亲属中,本人与父、祖、曾祖、高祖及本人的子、孙、曾孙、玄孙,是本人的直系血亲。本人高祖以下曾伯祖和曾叔祖(曾祖的兄弟)、伯祖和叔祖(祖父的兄弟)、伯父和叔父(父亲的兄弟)及他们的子孙,与本人皆为旁系血亲关系。与本人血缘关系最密切的是本人之父和本人之子,称为“直系三代”。除直系血亲外,九族亲属中其他成员(旁系血亲)与本人血缘关系由近及远依次为:同父成员(本人兄弟)—同祖成员(伯叔及其子)—同曾祖成员(伯祖、叔祖及其子、孙)—同高祖成员(曾伯祖、曾叔祖及其子、孙、曾孙)。若以与本人同辈的九族成员为例,血缘关系由近及远就是:同父兄弟(俗称“亲兄弟”)—同祖兄弟(伯、叔之子,本人的“堂兄弟”)—同曾祖兄弟(伯祖、叔祖之孙,本人的“从堂兄弟”)—同高祖兄弟(曾伯祖、曾叔祖的曾孙,本人的族兄弟)。这样,从与本人最近的直系血亲本人之父和本人之子,到同父成员、同祖成员、同曾祖成员、同高祖成员,九族亲属成员血缘关系结构就清楚地分为了五个层次。用以表明这种血缘亲疏关系的最明显的标记,则是丧礼中的“五服”制。

因威海境内居民多来源于明清两朝境外移民,部分墓葬也具有异域特色。望岛北山元明古墓(20世纪二三十年代)

所 谓“ 五服”,是指丧葬活动中五种不同的丧服(俗称“孝服”)。五种丧服从重到轻分别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衰(cuī)字本为“缞”,原指服丧时披于胸前的麻布条,后用来指称粗麻布缝制的丧服。其中,斩衰是最重的一种丧服,粗生麻布缝制,左右和下边皆不缝边(俗称“毛边大扇的”);齐衰次之,稍粗生麻布缝制,因辑边缝齐,故称齐衰;大功又次之,用粗熟麻布缝制;小功再次之,用稍粗熟麻布缝制;缌麻是最轻的丧服,用较细熟麻布缝制。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生与死自古就是人生最被看重的大事。所以血缘亲属中如有一人去世,所有成员都要为其服丧(俗称“戴孝”或“带孝”)以志哀悼。五服制的重要原则是,服丧者与逝者血缘关系的远近不同,所穿丧服等级和服丧期的长短也随之不同。血缘关系越近,丧服越重,服丧期也越长。按这一原则,为父母服丧,必服斩衰“重孝”(俗称“戴重孝”),服丧期三年;为同父成员则齐衰,丧期一年;为同祖成员服丧,则大功,丧期九月;为同曾祖成员则小功,丧期五月;为同高祖成员则缌麻,丧期三月。仍以本人同辈亲属为例,就是为亲兄弟(同父兄弟)则齐衰,为堂兄弟(同祖兄弟)则大功,为从堂兄弟(同曾祖兄弟)则小功,为族兄弟(同高祖兄弟)则缌麻。这样,五服制就从丧服的不同等级和丧期的久暂,直接表明了九族亲属成员之间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所以,旧时只要看到有人“重孝在身”便可知此人必有丧父或丧母之痛。

按九族、五服制,自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九族成员(直系和旁系)皆包含在五服范围内,高祖以外则“亲尽无服”。即本人同高祖以外的同姓族人,血缘关系已很疏远,不再互相为其服丧。这就是所谓“出服”或“出五服”。依这一血缘关系原则,五服之内血亲成员构成的人群,称之为“家族”,家族成员之间皆为“族亲”。俗称“本家”“本家本当的”“一家子”。五服之外的共族人,则一般称为“宗族”“宗亲”。

不过,历史上家族与宗族的概念有时又并无严格的区别,所以人们往往也称宗族叫家族,乃至把九族以外所有同姓族人皆称为“本家”。例如在社会交往中,人们遇到与自己同姓的人,无论天南地北千里万里,也不论是否同祖同宗,往往都习惯称“一家子”。俗语所谓“五百年前是一家”,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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