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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档案员需要了解的科技档案常识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28

信息来源:威海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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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12月9日国务院批准1980年12月27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发布)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 第15号)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

什么是科技文件?

科技文件是指记录和反映科学研究、生产运营、项目建设活动和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及其管理工作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文件材料的总称。

什么是科技档案?

科技档案的全称是科学技术档案,是指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以下简称科研、生产、基建)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科技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各项社会活动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本单位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科技文件。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什么是科技档案工作?

科技档案工作是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工业、交通、基建、科研、农林、军事、地质、测绘、水文、气象、教育、卫生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应当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加强领导。

科技档案的范围

涉及单位的范围:工业、交通、基建、科研、农林、军事、地质、测绘、水文、气象、教育、卫生等单位。

档案类型的范围:科研、基建、设备

科研、基建档案收集范围应当分别符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科技档案的管理

①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专业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科技档案。

②大中城市应当建立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

③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要设立直属的科技档案机构;小型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单独的科技档案室,也可以设立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统一管理的档案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管理。

科技档案的门类设置和门类代码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规定:

机关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科研、基建、设备)、人事档案、会计档案、专业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科技档案使用第一个拼音字母“KJ”设置一级门类代码,按照科研(KJ·KY)、基建(KJ·JJ)、设备(KJ·SB)设置科技档案二级门类代码。

科技档案的案卷组织

1.科技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

2. 组卷原则

遵循科技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科技文件的有机联系和案卷的成套、系统,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3. 组卷要求

①案卷内科技文件应齐全、完整,签章手续完备。

②案卷内科技文件的载体和书写印制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3.组卷方法

①针对具体项目的管理性科技文件应放入所针对的项目文件中,按阶段或分年度组卷。

②科研课题、产品、建设项目、设备仪器方面的科技文件,应按其项目、结构、阶段或台(套)等分别组卷。

③成册、成套的科技文件宜保持其原有形态。

④通用图、标准图可放入相应一项目文件中或单独组卷。其他涉及这些通用图、标准图的项目,应在卷内备考表中注明并标注通用图、标准图的图号和档号。

⑤底图以张或套为保管单位进行整理。

⑥产品局部或零部件变更、建设项目和设备仪器在维修和维护中所形成的科技文件,宜采取插卷方式放入原案卷中;亦可单独组卷排列在原案卷之后,并在原案卷的备考表中予以说明和标注。

⑦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后评估、改扩建或重建所形成的科技文件应单独组卷排列。

科技档案的案卷和卷内文件排列

1.科技文件宜按系统、成套性特点进行案卷或卷内文件排列。卷内文件一般应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2.案卷内管理性文件按问题结合时间(阶段)或重要程度排列。一般应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3.科研类案卷宜按课题可行性研究立项、方案论证、研究实验、总结鉴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申报、推广应用等阶段排列。

4.产品类案卷宜按产品设计(含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技术设计)、工艺、工装、制造、定型等工作程序,或按其产品系列、结构等排列。

5.建设项目类案卷宜按项目前期、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监理、项目竣工、项目验收及项目后评估等阶段排列。

6.设备仪器类案卷应按设备仪器立项审批、外购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自制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验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仪器运行、设备仪器维护等阶段或工作程序排列。

科技档案的整理

一、页号的编写

1.科技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编制页号,每卷一个页号,每卷从“1”开始编写页号;

2.编写页号时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没有有效内容的页面不算做档案页。

3.已有页号的文件可不再重新编写页号(页号需要连续,保持位置相对固定,不得中断)。

4.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案卷封面编制

1.案卷封面宜印制在卷盒正表面,亦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2.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科技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科研课题、建设项目、设备仪器名称或代字(号)、结构、阶段名称、文件类型名称等。

3.立卷单位,应填写负责组卷部门或单位。

4.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月、日(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

5.保管期限,应填写组卷时依照有关规定划定的保管期限。

6.密级,应填写卷内科技文件的最高密级。

7.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组成。

全宗号,需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全宗号由负责接收的档案馆给定;

分类号,应根据本单位分类方案设定的类别号确定;

项目代号,由所反映的产品、课题、项目、设备仪器等的型号、代字或代号确定;

目录号,填写目录编号;

案卷号,应填写科技档案按一定顺序排列后的流水号。

三、案卷脊背编制

1.案卷脊背印制在卷盒侧面。

2.案卷题名、保管期限、档号,填写方法同上。

3.案卷脊背项目可根据需要选择填写。

四、卷内目录的编制

1.卷内目录应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2.序号,应依次标注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3.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或型号或图号或代字、代号等。

4.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者。

5.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全称,题名内容不足以显示内容的,需根据文件内容拟写题名。

6.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的时间,一般为八位阿拉伯数字,不足部分用“0”补全。

7.页数,应填写每件文件总页数。

8.备注,可根据实际填写需注明的情况。

9.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组成。

五、卷内备考表编制

1.卷内备考表应标明案卷内全部文件总件数、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2.立卷人,应由立卷责任者签名。

3.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时间。

4.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5.检查日期,应填写案卷质量审核的时间。

6.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不同载体档案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类型。

7.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组成。

8.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全部文件之后,或直接印制在卷盒内底面。

六、案卷目录编制

1.序号,应填写登录案卷的流水顺序号

2.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填写方法同上。

3.总页数,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页数之和。

4.备注,可根据管理需要填写案卷的密级、互见号或存放位置等信息。

来源:兰台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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