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45
信息来源:威海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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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办法》《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档字〔2023〕4号)要求,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档案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价方式
档案专业初级职称(助理馆员)、中级职称(馆员)、副高级职称(副研究馆员)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评价。其中,助理级、中级达到考试合格标准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考试合格标准方可申报评审。档案专业初级职称(管理员)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评价,由市档案局负责市直单位档案专业初级职称(管理员)评价工作;各区市、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档案专业初级职称(管理员)评价工作。
三、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认真钻研业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档案工作能力和水平。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申报初级职称(管理员)评价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基本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基本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4.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下同)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申报初级职称(助理馆员)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具备高中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四)申报中级职称(馆员)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高中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且近7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副研究馆员)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考试。一般应取得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两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考试。
(七)改系列职称申报,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
(八)报名条件中,凡涉及任职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及题型
(一)考试科目:助理级、中级均设《档案基础理论》《档案工作实务》两个科目;副高级设《档案高级管理理论与工作实务》一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二)考试形式:全省统一出题、统一时间上机闭卷考试。
(三)考试题型:试题为客观题。
五、考试大纲
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大纲及复习资料(2023年版)》已在山东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可查阅下载。考试没有题库,不指定用书,不举办相关培训。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20日9∶00至7月30日17:00前。
(二)缴费时间:8月8日9∶00至8月9日18∶00。
(三)考试时间:8月19日14∶00开考(各场次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在济南、青岛设立考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点。
七、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服务平台”(http://117.73.255.188:81),按照要求进行个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填写的单位名称要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单位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或者俗称。填写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打印《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
(二)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1.工作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考生打印的《考试报名表》信息和要求上传的各类纸质材料(见附件)逐一核实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考试报名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报人。
2.主管部门审核。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在《考试报名表》“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考生应尽快将盖章后的报名表上传系统,并按照要求上传其他各类材料,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因上传材料不规范或报名信息未确认导致报名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复审
采用分级审核方式。市档案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考生的报名信息。
审核部门应做到随报随审,有问题及时反馈修改。
(四)继续教育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规定,自2022年起,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应提供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根据《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 通知》(档发〔2018〕19号),新上岗档案人员报考需提供初任培训证明。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考生注册时须认真核实预留手机号码信息,务必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缴纳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每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0元。助理级、中级职称报考人员缴纳120元,副高级职称报考人员缴纳60元。考生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考试费用。
八、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助理级、中级职称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职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副高级职称考试合格且符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可在有效期内申报评审。
九、咨询方式及通讯地址
相关人员请加入“2023年威海档案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交流群”(钉钉群号:36805018393),进群申请及群昵称均为“单位+姓名+职称级别”,届时工作人员将在群内答疑。通讯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号,威海市市级机关2号办公楼2313室,联系电话:0631—5178489。
附件: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上传材料要求
威海市档案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上传材料要求
类别 | 上传材料 |
所有考生 | 考试报名表(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含单位审核盖章的学信网证书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如考核表较多,可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汇总出具一份证明上传) |
正常报考 考生 | 职称证书、聘文或聘书、继续教育证明(如为新上岗档案人员,提供初任培训证明)。已完成改系列评审,且改系列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聘任年限累计计算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要求的,属于正常报考,还需提供改系列前的职称证书和相关的聘文或聘书 |
破格报考 考生 | 任职期间两次年度考核优秀证明、职称证书、聘文或聘书、继续教育证明 |
改系列 报考考生 | 原系列职称证书、原系列职称评审表原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单位出具的在现岗位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证明、初任培训证明 |
非企事 单位人员 交流聘用 报考考生 | 符合非企事单位人员交流聘用申报政策的证明材料(如任职文件、情况说明等)、本单位出具的在现岗位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证明、初任培训证明 |
高层次人才 报考考生 | 符合高层次人才直接申报政策的证明材料 |
复合型人才 报考考生 | 职称证书、初任培训证明 |
备注 | 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为“.JPG”或“.PDF”格式。“.JPG”格式大小为100K-300K之间,考生可使用电脑系统自带的“画图”工具,对图片像素大小进行重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