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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卓异”于成龙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9:16

信息来源:威海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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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清官”或“好官”的基本标准大都是秉持清、慎、勤的为官之道。康熙帝说:“为官之人,不取非义之财,一心为国效力,即为好官。”又说:“官员各有职掌,俱宜实心任事,洁己爱民,安辑地方,消弭盗贼。”康熙帝进而指出,有的官员操守虽清,但不能办事,大小公务积年累月不能完结,“似此清官,亦何裨于国事乎”!

为打造有效治国安邦的官员队伍,清代对内外官员都有着严格的考核制度。在京城的中央政府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称京察。地方官员亦如是,称大计。不论是京官,还是地方官,考核都是根据“四格”,也就是从四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操守、二是才能、三是政绩、四是年龄。各省地方官,考核优异者称为“卓异”,将事迹逐级上报,总督、巡抚出具考评鉴定,由吏部复核后,统一安排引见,在皇帝面训后,均加一级回任等候升迁,称为“举”。有劣迹或病老者,呈报后候旨处分,称为“劾”。既不入举也不被劾的称职官员,称为“平等”。根据清代档案文献记载,大计考核为“卓异”是有定额的,道府州县官十五选一。凡是考核“卓异”的官员,必须做到在任职期限内无摊派、无滥刑、无盗案、无钱粮拖欠、无银米亏空,而且所辖境内百姓安居、地方治理日有起色。按规定,虽然政绩突出才能优异,但任职未满年限者、受到处分革职留任者、病愈改为内用者均不得举荐“卓异”。可见,三年一次的全国官员大考核,若能拿到“卓异”,实在是难上加难。然而45岁才当上七品小县官的于成龙,在此后20年的履职生涯中竟然三次考核“卓异”。于成龙,山西永宁人,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最终挂上兵部尚书官衔。他从七品芝麻官到从一品封疆大吏,足迹踏遍天南地北,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成为大清朝三举“卓异”第一人。

《清实录》中关于嘉奖于成龙的记载

罗城任上受初举

据《于清端公传》载,明朝崇祯年间的副榜贡生于成龙,最早步入政途是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被选做广西柳州府的罗城知县,而且当上这个小官的时候已是45岁。历史上,唐朝的柳宗元就曾被贬谪到柳州这个蛮荒流放之地。在于成龙上任时,此地刚刚归属清朝统治还不到两年,社会局势十分不稳,谁也不愿到那里当官。《清史稿》载:“罗城居万山中,盛瘴疠,民犷悍。方兵后,遍地榛莽,县中居民仅六家,无城郭廨舍。”就是说罗城万山环绕,瘟疫弥漫,满目荒芜,民风刁悍,县里仅六户人家,连城墙和衙署都没有。穷山、恶水、刁民,环境之险恶、条件之艰苦,超乎想象。在人们眼里,去那里做官比发配流放也好不到哪儿去。正因如此,在于成龙之前,罗城的两任知县一个病死在任上,一个弃官而逃。而于成龙却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骑驴就道,赴任罗城。

于成龙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来到罗城。当时的县衙只是三间破茅房,于成龙只得寄居在关帝庙中,在院子里用土石垒了一个办公桌,每天蹲在地上吃饭。在困境中,随同的五名仆从,或死或逃,而于成龙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艰难地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于成龙当时在给友人的信中说:“万里惟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树二枪以自防。”

于成龙在罗城扎下根来,而且后来还破格成为广西考核“卓异”的官员。说于成龙考核“卓异”是破格的,是因为他当时所在的罗城极度贫穷,就算他再有能力,在赋税等方面也难以做到最佳,再加上他年龄偏大,这是很难被举为“卓异”的。那么,于成龙是怎样干的呢?

首先,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整顿社会治安。于成龙到任后,立即建立保甲,严惩各类案犯,大张旗鼓“严禁盗贼”。境内初安后,于成龙又约会乡民练兵,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罗城的“柳城西乡贼”。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魁首请求讲和,所掳男女尽行退还。接着,于成龙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不敢犯境。

在安定社会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百姓生计。《清史列传》记载:“罗城在深山之间,瑶玲顽悍,成龙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堪列卓异。”于成龙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则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于成龙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于成龙又以刚柔并用的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

于成龙在罗城以实心行实政,秉持“一意与民休息”的理念,先后“革大耗,减盐引,编直保家,严禁盗贼”。七个年头下来,终于使罗城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康熙六年(1667年)天下官员大计考核,于成龙最初并没有被列入保举名单。当时的广西巡抚金光祖认为,罗城的民生社风能有今天,于成龙付出了太多心力,于是在他的力荐下,于成龙破格成为当年广西唯一的“卓异”。

黄州任上获再举

于成龙在广西罗城考核卓异没多久,就因政绩突出升任四川合州知州。临行那天,罗城县城的大街小巷全是送行的人。《郎潜纪闻》记载:“遮道呼号,追送数十里。”

合州为繁难之地,全州三县,正赋只有银14两,以往杂役繁重民不堪命。于成龙为了减少合州百姓的负担,首先削减自己的驺从之费,就是把按惯例由当地百姓出钱负担的知州所用的车马侍从予以裁撤,只用自己的一匹老马。于成龙体恤生活困顿的百姓,还下令停止百姓给官府送鱼的陋规,陆续裁革扰累民间的事情十余项。特别是,于成龙在合州招募流民垦荒,当地生产发展很快,田地开辟,人口骤增。时任四川巡抚张德在一份私人信函中充分肯定于成龙在合州的艰辛与实绩,说于成龙“驱冗役,却舆从”,以清操毅力,使荒残冲瘠之地渐有起色。

于成龙在合州不到两年,就接到朝廷新的任命。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调任湖广黄州府任同知,比在合州又升一级,级别是正五品。清朝初年,湖北省与湖南省合称湖广,历来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美誉。于成龙上任的黄州府,就位于湖北的东部,那里富庶繁华,人才辈出。

于成龙调任黄州,生活条件比过去好了,但新的难题又在等着他,那就是黄州一带盗匪甚多。明末清初之际,战争频繁,在改朝换代的复杂形势下,出现了很多地方武装组织。虽然到康熙初年,这些武装团伙名义上都已归顺朝廷,但仍多有不法。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甚至白昼劫路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百姓正常生活。于成龙上任之初,即坐镇岐亭治盗。为了摸清盗情和一些重大盗案,于成龙常常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于成龙还特意在衣内置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探袋中勾捕无不得”。对抓捕的案犯,于成龙主张慎刑,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明显效果。

于成龙断案无私,又善于从一些易于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症结,由此审结了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也使不少错案得到平反,黄州百姓把他比作包公式人物,呼为“于青天”。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叙述了于成龙为民断案的两则美谈。

于成龙在黄州府同知任上政绩突出,深得湖广总督蔡毓荣赞赏,在康熙八年(1669年)第二次被举为“卓异”。此后,于成龙相继履任黄州知府、武昌知府、湖广下江陆道道员。

福建任上得三举

康熙十七年(1678年),刚刚升任福建按察使的于成龙就接手了一堆棘手大案,大到什么程度呢?有上千名罪犯等着被处决。这就是当时轰动一时的通海案。

所谓的通海案,简单地说就是跟海上往来有关的案子。清初为了阻止盘踞在台湾的郑成功反清复明,清政府下达禁海令,将闽粤沿海居民分两次往内地迁移100里,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捕鱼、禁止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朝廷宁可多抓错杀,也要杜绝郑成功的后勤补给,可这种一刀切的办法,冤枉了很多为生计出海捕鱼或经商的无辜百姓,以致通海案成堆。于成龙任职福建按察使后,仔细审阅案卷,发现每桩案子拟处极刑的都达数十人或上百人,甚至殃及妇孺。于是,于成龙坚决主张重审,对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于成龙的力争和主持下,终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在这上千名已判死刑的百姓被无罪释放时,一个个忍不住跪地磕头,放声大哭。就这样,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大好事。

看到于成龙以爱民之心力挽千人性命,曾经怕惹事而反对重审通海案件的福建巡抚吴兴祚深感汗颜,不禁上疏向朝廷举荐,说“成龙执法决狱,不徇情面,屡申冤抑”。巡抚吴兴祚还谈到,于成龙给监狱囚犯加粮治病,赎回被掠良民子女数百口,属下馈送钱财一律回绝,真正做到了吏畏民怀,“为闽省廉能第一”。

就这样,康熙十八年(1679年),于成龙在福建按察使任职期间第三次被举“卓异”,并升任福建布政使。从此,于成龙接连得到朝廷的赏识和破格重用。康熙十九年(1680年)春,康熙帝特将于成龙调往京畿重地任直隶巡抚。第二年春天,康熙帝又在紫禁城召见于成龙,当面称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殊属难得”。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再获提拔,得任两江总督,成为封疆大吏。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68岁的于成龙卒于两江总督任上。

在二十多年的履职生涯中,于成龙的官职不断得到提升,但清廉自奉的道德情操却一直在坚守。在直隶做巡抚,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赴任两江总督,他不带随从,不住官府驿站,不受沿途官员迎送,仅骡车一辆,与幼子共乘。在两江总督任上,他依旧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众因而亲切地称他为“于青菜”。就这样,于成龙在历史上留下“天下廉吏第一”的美誉。

作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李国荣

来源:《中国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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