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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威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6:41

信息来源:威海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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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已经2020年12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重点聚焦


问:这次出台的《威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设计上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

答: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疫情暴发以来,为了做好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是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做法。威海市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了“四级响应”,按照“四集中”原则,率先在市胸科医院扩建新的集中救治场所,推出强有力防控措施,精准推进复工复产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战都赢的高分报表。因此要很好地进行总结提炼,把我们有效的做法、经验、亮点、举措用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化,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是补足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当中的短板。这次疫情防控工作当中确实暴露了不少的问题,比如说应急物资的储备不足、应急预案操作性比较差、监测预警能力不强、基层的防控措施不当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均在《办法》中予以研究解决。


问:《办法》在应急准备方面我们做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补齐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的短板。《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及相关经营管理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

二是补齐防控场所设置不足的短板。《办法》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场所设置规划,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设置规划要求,储备集中隔离场所、集中安置场所,并且完善了场所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

三是补齐医疗救治体系的短板。《办法》要求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和战略后备医疗机构建设,完善应急医疗救治相关设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隔离病房、负压病房、负压手术室。

四是补齐公共卫生事件人才紧缺的短板。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建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心理危机干预、健康教育、媒体沟通、社区指导、物资调配等专业应急队伍,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

五是补齐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的短板。应急储备分成两类,一方面是实物的应急储备,采取目录制,由市、区两级进行储备,另一方面还规定了产能的应急储备方案,各级人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应急物资采购的需要,可以调整采购方式,简化采购流程,提高应急物资采购保障能力。六是补齐突发疫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预警薄弱短板。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平台,健全监测网络,完善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我们监测预警的敏感度和准确性。


问: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时,应如何处置?

答:在应急处置方面,《办法》在明确了一般处置方式的同时,还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处置,由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成立相应层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隔离观察、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卫生等方面,制定和发布相关工作规范,依法发布应急处置的决定、命令,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征用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隐患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适时解除应急响应。

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除采取一般性防控措施外,经充分论证后,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控措施,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现场可疑环节采样,并立即进行应急检验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规定的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实行集中隔离治疗原则,根据病人收治情况进行集中或分流收治,并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

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共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还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在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到达现场,调查核实职业中毒情况,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调查,对生产作业环境进行现场侦检和评估,并确定影响范围和程度,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降低危害程度。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和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并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问: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答:一是加强教育宣传。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媒体均向公众普及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应急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益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将把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是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医疗救治中的作用,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强相关专业中医药临床救治专家团队建设,组织制定中医药防治技术指南,开展中医药防治技术培训,提高中医药防治水平。

三是创新医保支付政策。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将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医保报销、支付政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医疗救治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相关患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险总额预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前预付医疗机构不少于1个月的疫情防控医保基金,并根据需要及时追加。

四是大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将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体系,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核查制度和应急决策机制,明确生活必需品储备应急投放启动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推动信息互利互通。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制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与相邻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会商研判等工作协同,推动与青岛、烟台、日照、潍坊等地市建立胶东一体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开展信息互通和联防联控。

六是推动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将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志愿者、辖区居民等,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信息报送、人员的分散与隔离、社区小区封闭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困难家庭和人员帮扶等工作,并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防控相关知识,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自我防护和应对能力。


来源:健康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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